2012年9月28日 星期五

我看特教新課綱-從一篇序談起

李明洋

言明在先

筆者對於所有參與特殊教育新課程綱要(以下簡稱新課綱)的學者專家沒有任何私人情感上的偏見與冤仇,也無意挑起任何仇恨與論戰,畢竟願意站出來接手這件吃力不討好的事,本來就很不容易了,對於他們的付出,筆者給予由衷的肯定。不過,話說回來,既然與全國特教的親師生等各個層面關係重大,身為特教領域的一分子,自然必須多加關注,就事論事,提出一些淺見。如若本篇文章的內容有所冒犯,尚請各位先進前輩多多見諒!當然,若各方大德先進有不同看法,筆者也由衷歡迎提出討論。
開場白

新課綱就要全面上路了,但筆者早已聽聞許多人痛罵新課綱(包括許多學者專家和教師),說了很多內容上的問題,也有朋友要我說說到底新課綱是怎麼回事?要說說新課綱當然也行,但是坦白說,我們國家的行政官僚向來不就是傲慢的象徵嗎?即便是學者專家,一旦奉行上級的指令(還是他自己想這麼搞,只不過是假借上級的名義,拿著雞毛當令箭就不得而知了),到後來也多半會搖身一變,成為傲慢的化身(相關論述請見"傲慢與卸責的教育官僚作風 一文"),所以即便這些官僚和專家學者所制定及推行的政策已經被各界批判得一無是處,但筆者相信最後終將維持原案,這點只要回顧一下,咱們高等教育廣設大學的政策,不就一切都了然於心了嗎?

說起新課綱,許多人對於內容有非常多的意見,比如基本能力指標的訂定過於草率或不符合學生程度,比如沒有落實電子化,比如內容不過是換湯不換藥...等,有關這些非議,相信在很多的公聽會、研習會場和網站上都有人反映過。雖然許多人針對新課綱的內容多所針砭,但卻鮮少人對新課綱的制定過程發表意見,亦即這部課綱的編定方式及編審過程是否合理?是否出了問題?似乎顯少人去過問。然而,筆者卻覺得這其中實在有不少地方是值得提出討論的。

從一篇序說起
為瞭解新課綱的制定方式及編審過程,我們不妨翻翻"新高中職以下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讀一讀手冊中的"主編序",而從這篇序的內容,大概就可以發現一些潛藏的問題[1]:

1.開頭第一句寫道:"為因應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融合趨勢"故制定此一課綱

這句話乍看之下似乎沒多大問題,但詳細琢磨卻潛藏著兩個值得深究的問題:

(1)新課綱的編者認為,新課綱的訂定是為了因應特殊教育與普通教育接軌之融合趨勢,試問,甚麼叫做"趨勢"?坦白說,趨勢就是很多人都怎樣,所以我就應該怎樣,說穿了,就是因為看到別人都怎樣,所以自己好像就應該跟進,所以是沒有孰對孰錯的。

就拿智慧型手機來說吧!現今全球都在瘋智慧型手機,使用智慧型手機已經變成了一種趨勢,彷彿智慧型手機就是文明的象徵,而傳統手機則是落伍的標記,所以如果沒有使用智慧型手機可能就會被笑。但我們有沒有想過:為什麼要用智慧型手機?用智慧手機的優缺點是甚麼?用傳統手機又有什麼不好?就筆者來說,手機的主要功能是打電話,而傳統手機就能滿足打電話的需求,而且傳統手機不僅耐摔,電池壽命又長,有什麼不好?反觀智慧型手機,電池蓄電時間短,不耐摔,開關機時間長,又耗電,缺點不比傳統手機少,所以有什麼好?由此可見,智慧型手機對某些人來說或許是寶,但對筆者來說卻是垃圾,所以並沒有誰對誰錯的問題。

所以趨勢這種東西,套句俗話就是"趕流行",是一種"從眾心態"在作祟,多數的人說好,好像就真的好,但事實卻不見得如此。尤其教育是百年大計,我們難道可以因為別人說好,我們就跟著說好,而不必去審慎地評估需求與適用性嗎?假如別人說好,但對我們來說卻是不適合的,難道我們也要昧著良心跟隨著別人,然後錯下去嗎?所以以一句"為因應...的趨勢"這樣的說詞來做為制定新課綱的理由,實在是非常不妥,沒什麼道理可言。

(2)編者又寫道:"因應融合之趨勢",這句話實在令人感到啼笑皆非!想想,咱們國家特教界講融合這個議題講了多久了,有融合個什麼成果嗎?充其量,回歸是有,但融合,還差遠了!既然如此,又何來之有融合之趨勢了?說白了,還不又是跟隨著國外的趨勢,而不是順應本國的趨勢嘛!

好吧!就算是為了達到融合的目標,所以制定了新課綱,但那也讓人感到納悶:難道新課綱的制定者想把特教學校給排除在外不成?若制定者真有此意,也未必不可,但事實卻又不是如此,因為負責督導特教學校的某師大教授,還為了特教學校未全面實施新課綱而大發雷霆,頤指氣使的指著特教學校校長破口大罵,非要特殊教育學校一併實施新課綱不可,兩相對照豈不是相互矛盾?

這些"上級"的制定者相互之間有沒有事先協調,達成共識?不然怎會"一個課綱,各自解讀"呢?這樣多頭馬車的作法,到底要咱們"下級"的執行者該怎麼做呢?實在是看不懂!

2. 我們再來看看接下來這句"以學生特殊需求為本位是新課程綱要發展與設計之主要思考"

從這句話可知,原來新課綱的發展與設計都是以學生的需求為出發點啊!但真的是這樣嗎?如果新課綱確實是以學生的需求為出發點,那麼何以參與新課綱編撰跟審查的委員盡是一些教授和博、碩士生,實務界的老師以及身障生的家長代表在哪兒呢?幾乎沒有容身之處,這樣能夠說是符合學生的需求?實在讓人感覺不出來,說穿了,還不就是專家學者說的算,身障生、家長和教師就只有接受的份,"反正照著做就對了",這應該就是這些編撰委員的想法,不是嗎?

說實在的,這部新課綱以學生為本位的特點到底在哪,真的讓人看不出來,反倒是"上級要求下級照辦"的運作思惟異常濃厚!

3.接下來這句"立即召集新近曾修習本人擔任之特殊教育課程與教學課程且表現優異的博碩士學生中十數位擔任編輯與撰稿委員,並針對不足或力有未逮者,再納入相關領域之部份資深優良教師擔任撰稿委員。"

是不是看錯了?這麼大的案子,不是博士論文,更不是碩士論文,而是通用於全國的大案子啊!影響範圍如此之廣的案子,不去邀集國內特教領域學有專精的學者專家,以及資深且具口碑的臨床實務工作者共組編輯委員,竟然是找幾個修課的學生擔任編輯和撰稿委員,這樣的作法根本就像是一般性的研究計畫,哪裡是全國性的國家型計畫!?這樣搞,力有未逮和不足當然是可想而知的,還用說嗎?

即便編者指出,彼等學生皆為表現優異之碩博士生,但所謂的表現優異終究是個人判斷,難昭公信,而且現實的問題是:就算這些編撰委員覺得某些地方不妥,有誰敢違抗師命嗎?這樣子產生的編撰委員,能有多少的公信力呢?讓人不敢苟同。而這就是新課綱的產出過程中,最令人詬病之處,所以為什麼新課綱的公聽會場總是砲聲隆隆,處處被批,不是沒道理的。

4."整個編輯過程中歷經不下數十次之會議研討與修正。其中為避免有體例不一、重疊過多或相互矛盾的情形發生,並經手冊研發小組成員數次的校閱與研討,才完成初稿"

如上所述,既然編撰委員都是修課的學生,終究難抗師命,所以開幾次檢討會議真能有都大差異,令人質疑。

5.再來這句"在每一學習領域邀請具領域專長之大專院校教授、具教材教法專長之特殊教育系教授及資深優良之高中教師各一名擔任審查委員審查手冊初稿"

如此偌大的案子,每個學習領域的審查委員只有3位?碩士論文也差不多就是3位,還不用說博士論文要5位了!一個堂堂的國家研究計畫案,而且是要通行於全國的案子,居然每個領域的審查委員只有區區3位?所以這真的是國家計畫嗎?還只是某個試探性的研究案而已?

而且,在這3位審委中,有一位還是任職於高中的老師,這更是奇怪了!難道國中、國小的老師沒有能人嗎?他們沒有表達意見的權力嗎?何以如此輕視他們?而且請注意,這位審委還是位高中老師,可不見得是高中特教老師,這更是荒唐!九年一貫課綱是適用於國中、國小的學生,找個高中老師來當審委是什麼意思?而且這部課綱還是適用於特教領域的,居然讓非特教領域的高中教師來審核,這到底是怎麼回事?難道是看國中小特教教師太扁,欺人太甚不成?

6.最後這句"手冊研發小組亦於2011年3月至2011年4月間,邀請了台北市仁愛國小、新湖國小、松山工農及松山家商,新北市集美國小、鶯歌國中、三重高中及鶯歌高職,宜蘭縣五結國小、利澤國小、宜蘭國中、利澤國中及礁溪國中,基隆市尚仁國小、明德國中,以及安樂高中等四縣市共十六所學校參與課程實驗研究"

這也是怪事一樁!一個要通用於全國的課綱,居然只在北北基,外加宜蘭的幾所學校進行實驗研究,那中部、南部和東部的學校呢?不須瞭解地域性的差異嗎?不須瞭解其他地區的心聲嗎?一個國家型研究居然只用如此小眾當受試群,遠比許多碩博士論文的格局還小,就想將結果推論於全國,並號令全國特教學校班通行,合理嗎?而且研究結果在哪,也不知所終,就要全國通行,豈不怪哉?

能不令人搖頭嗎?

一個即將通用於全國的國家型計畫,其執行的過程竟是如此荒腔走板,而且即便被批得慘烈、議論紛紛,卻仍舊要蠻幹,硬是要上路,這樣的作法能不令人搖頭嗎?


參考資料

[1]新高中職以下階段之認知功能輕微缺損學生實施普通教育課程領域之調整應用手冊。網址: http://www.ntnu.edu.tw/spc/drlusp_1/data/h01001.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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