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31日 星期三

教育現場理應服膺物競天擇的論調嗎?

李明洋

這陣子,我聽到不少堅持臺灣應該繼續堅守菁英教育路線的人士表示,教育現場原本就是一場論輸贏的戰場,每個人都應該遵循這種物競天擇的叢林法則,在考試升學制度中,不適者本就應該被淘汰,適者當然有權生存。

對於這樣的論調,我非常不能苟同。

首先,我們必須釐清的是,教育現場原本就應該是戰場嗎?而這個戰場真是自然而然形成的嗎?如果我們真是如此認為,那可就大錯特錯了。因為這個戰場根本就是人為刻意塑造出來的,而不是非得如此不可,更不是原本就是如此。事實上,我們只要稍微了解新自由主義的歷史源流,就可以很輕易地搓破這個將教育現場合理化為戰場的謊言。

當初,美國和英國的保守黨政權,就是依附達爾文物競天擇的理論,並遵奉芝加哥學派的論調,刻意將講求競爭的市場法則塑造成挽救教育頹勢的靈丹妙藥,於是將新自由主義加諸於服膺英美路線的世界各國教育現場。試想,當年若不是雷根(Ronald W. Reagan)和柴契爾(Margaret H. Thatcher)政府的執意推行,以及各國當權者一味仿效美英盟主的教改路線,新自由主義還能夠在爾後的幾十年間橫行於世界,進而導致一場"全球教育改革運動(GERM)"的災難直到現在嗎?由此可知,如果臺灣的教育主政者真能堅持教育理念,不遵循市場叢林法則,臺灣的教育現場又如何能夠成為物競天擇的戰場呢?

但令人感到諷刺的是,過去奉行著科舉制度的文化古國,到了近代,竟也和講求物競天擇的新自由主義一拍即合。

遙想過去,講求高度競爭的科舉制度雖穩固了歷代統治階層的政權,使中國成為世界上至今仍未凋零的古文明國家,但這個由威權當局所設下,遵循著叢林法則的競爭機制,卻狠狠地箝制住中國人的思想,扼殺中國人的創造力,以及貶抑中國人的自我價值達1300多年之久。即使到了21世紀的近代,即使都已經改朝換代了,臺灣卻仍舊威權當道,繼續奉行著這套叢林法則,堅守著"考試升學"制度,而這樣的思維居然還根深蒂固地盤踞在許多國人的內心深處;尤有甚者,這套考試升學制度還納入了物競天擇的新自由主義思維,意圖將教育比照商業競爭的模式操作,而這樣的手法竟然還獲得許多國人的認同,把物競天擇的觀念視為理所當然。即使許多上一代乃至於我們這一代的臺灣人都曾深受考試升學制度之苦,深受物競天擇思維之害,卻仍執意要把這樣的意識形態轉嫁到我們的下一代,繼續要求我們的下一代投入這場由人為刻意塑造出來的戰場中,繼續箝制及殘害我們下一代的創意和思想,繼續貶抑他們的自我意識和價值。這難道不悲哀嗎?

長期研究東亞教育的國際著名學者Yong Zaho曾針對東亞諸國的教育現場做過如下的分析,他說:"權教育體系要學生服從,他們無法容忍學生對權威(教師)的質疑。就如同專制的父母,威權專制的教育系統會寄予學生高度的期望,該期望卻未必能被學生接受,於是便透過硬性的規定和嚴峻的處罰來對付不順從的行為。更重要的是,他們下了非常大的功夫去說服孩子,若未能達到預期目標,就是自身的錯。結果,他們所教育出來的學生既缺乏自信,也過於自卑。"

這一點,我們從PISA 2012的結果就可以獲得印證。在65個參與國中,臺灣的校際競爭程度高達96%,在65個參與國中高居第5,這樣的校際競爭程度還不夠高嗎?在這樣高壓力的教育環境下,臺灣學生的數學成績確實相當亮眼,高達560分,在65個參與國中位居第4,但臺灣學生卻也付出了慘痛的代價,那就是嚴重缺乏自信,也對學習抱持著消極的態度,尤其在"解決問題能力"、"對學習保持興趣"、"主動尋求解答能力"等項目的評比,都低於全體參與國家的平均值,而"將成績不夠好歸咎於自己"的比率則高於平均值。

對此,Yong Zaho評論道,儘管包括臺灣在內的東亞諸國學生數學成績相當優異,但他們的自我概念卻是全世界最低的。想想,即使臺灣學生在國際評量的表現已是數一數二的好,但我們大人卻還不死心,卻還不滿足,硬要孩子在這個由人為刻意設下的戰場上"輸不得"。然而,人上有人,天外有天,究竟這場戰爭要持續到何年何月,這些大人才肯罷休呢?就在前年的國際兒童人權日前夕,家扶基金會公布了一項調查指出,臺灣15到18歲的學生中,有情緒困擾者高達1/3,而有15%的學生曾有過輕生念頭,其中又以國中基測成績PR97,相當於課業成績前3%的學生壓力最大,最想輕生,其次則是PR80,相當於課業成績前20%的學生;在造成學生情緒困擾的原因中又以課業壓力居首,有近5成的受訪學生認為成績差會被師長歧視,近4成的學生則認為會被同儕歧視;高中職教育階段的學生在課業問題方面則面臨了"3不"問題,亦即情緒不佳、分數不達期許,以及休息不足。這樣的結果,對於那些汲汲營營鼓吹菁英教育的大人來說,難道不夠諷刺嗎?對於刻正孜孜矻矻於準備考試升學的臺灣學子來說,這難道不夠殘忍嗎?

而更令人感到荒謬的是,竟然還有人將這樣的現象視為理所當然,認為唯有適者方能生存,不適者本就該遭到淘汰!!這是何等可怕的論調。每個人都有其與生俱有的能力差異,更應享有自身的尊嚴與權利,孩子考試成績不佳的原因可能有很多,而且也不盡然是孩子本身的問題,更重要的是,我們根本就不能拿著一把量尺,公正客觀地測量出孩子的能力,所以,我們豈可依憑著考試成績就將孩子歸類為天才或視之為庸才,而進一步漠視及犧牲那些所謂"庸才學生"的尊嚴及權益呢?於此,我必須再次呼籲,此種抱持著"適者生存,不適者淘汰"的論調,乃嚴重牴觸"教育基本法"中,人民享有教育機會一律平等的精神。

身為特殊教育教師,我非常清楚所謂的個別間差異及個別內在差異究竟是怎麼回事。每個孩子都是我們的資產,都值得我們去好好愛護與珍惜。唯有當我們付出了十多個月,十幾年,甚至一輩子的努力,都很難讓重度肢障的孩子站起來,讓極重度自閉症的孩子主動去如廁,以及讓極重度智障的孩子開口說話時,我們才會深深體會到,擁有健全的身體及心智是多麼地值得珍惜,是多麼地令人慶幸。然而,我們在教學現場上卻也發現許多普通班的孩子,近視度數頗深,步履艱難,放學後還要到補習班繼續加課,週末時間甚至還要加補才藝,但家長卻仍嫌補得不夠多,仍嫌時間不夠用,仍嫌考試成績不夠高,請問如此一味要求子女成龍成鳳,成為明日之星的大人們,你們究竟要求子女到什麼樣的地步才肯罷休!?

最後,我必須沉痛地呼籲那些抱持著菁英教育思維,認為教育現場就是考場,以及認定唯有菁英才能引領國人踏出國門的大人們,好好地思量這句話:當我們一無所有時,我們才會真正瞭解"擁有"的可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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