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11月12日 星期一

愛比較的臺灣人

李明洋

一、愛比較到快無可救藥

前天帶著班上孩子參加一年一度的身障運動會,因為班上孩子障礙程度較重,無法參與田徑場上的競賽,所以在"給孩子多個機會"的驅使下,幫班上孩子報名參加趣味競賽。誰知到了現場才知道,原來趣味競賽竟然還要算成績,還要列入評比!問題在於,因為孩子的障礙程度重到無法參與田徑場上的競賽,所以才會參加趣味競賽,這麼做無非就是要"大家一起同樂,一起感受歡樂的氣氛",而這不正是此項活動所宣達的觀念嗎?結果連這樣一個原本應該充滿歡樂的活動,卻仍要把焦點擺在競賽,而不是趣味。看來臺灣人愛競賽,愛比較的嚴重程度,已經快到無可救藥的地步了!